钦州的车主注意了
为规范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临时停车位行为
钦州市物价局近日发布公告
公开征求钦州市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
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服务收费方案意见
意见到底说了啥?
下面就跟着小布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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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方案一
(点击查看原图)
注
停放时间不超过25分钟的,免收停车费;超过25分钟的,原停放时间一并计时收费。收费金额按上述停放时间收费标准累计收取。
2
中型汽车、大型汽车停车收费标准,按实际占用的小车泊位数计算。
3
摩托车、电动车停放收费标准按1元/辆·次收取;人力自行车免收停车费。
4
对正在执行公务或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市政工程(水、电、气、通信、照明、园林绿化等)抢修作业车、环卫车、殡葬车和银行运钞车等秲种车辆的停放,免收停车费。
5
对带有新能源汽车标识的机动车,减半收取停车费;对残疾人驾驶的符合国家规定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辆免费停放2小时(含2小时),超过2小时按所停放的道路区域类别及车辆类型收费标准计收停车费。
6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履行公共管理职能的组织、以及公办的学校、医院、福利院、公共场馆等公益、公用机构设置停车场,可在不超过上述最高收费标准和免费时段的基础上,由各单位自行制定收费标准和免费时段。
收费方案二
(点击查看原图)
注
停放时间不超过20分钟的,免收停车费;超过20分钟的,原停放时间一并计时收费。收费金额按上述停放时间收费标准累计收取。
2
中型汽车、大型汽车停车收费标准,按实际占用的小车泊位数计算。
3
摩托车、电动车停放收费标准按1元/辆·次收取;人力自行车免收停车费。
4
.对正在执行公务或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市政工程(水、电、气、通信、照明、园林绿化等)抢修作业车、环卫车、殡葬车和银行运钞车等秲种车辆的停放,免收停车费。
5
对带有新能源汽车标识的机动车,减半收取停车费;对残疾人驾驶的符合国家规定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辆免费停放2小时(含2小时),超过2小时按所停放的道路区域类别及车辆类型收费标准计收停车费。
6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履行公共管理职能的组织、以及公办的学校、医院、福利院、公共场馆等公益、公用机构设置停车场,可在不超过上述最高收费标准和免费时段的基础上,由各单位自行制定收费标准和免费时段。
以上两套方案收费区域按市有关职能部门暂划分为三类区域:
Ⅰ类区域主要为繁华商业区;
Ⅱ类区域主要是繁华商业圈覆盖外围、商住一体小区周边;
Ⅲ类区域主要为商住小区及自建房居多。
虽然暂定的收费方案已经公布出来
但是停车费怎么收?收多少?
还需要广大市民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如对上述两套收费方案有意见的市民可于8月15日前通过电子邮箱、传真或者信函形式向物价局提出具体书面意见,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钦州市兴业路3号钦州市物价局收费管理科
联系电话:0777-2819300 联系人,李广生 陈建豪
电子邮箱:shoufeike88@163.com
除此之外,钦州市物价局拟于9月上旬举行钦州市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服务收费标准听证会,只要你符合以下条件,就可报名参加听证会发表你的意见和建议。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农村居民参加人可放宽到初中学历)并持有驾驶证;
3.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能够真实地反映意见;
4.对听证事项有一定的了解,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会说普通话;
5.能够按时全程参加会议;
6.同意公开姓名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7.具有钦州户口并符合相对应的身份要求。
报名方式、报名时间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自愿报名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于2018年8月6日至8月15日到钦州市物价局(钦州市兴业路3号)四楼收费管理科报名。
内容综合:钦州发布
整理编辑:李晓霞
审核:杨志华、罗立彬
(钦州发布出品 转载请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