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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城头条  >  本地  >  男子在台山醉驾肇事后潜逃,两年后在家乡落入法网
男子在台山醉驾肇事后潜逃,两年后在家乡落入法网
2019年01月19日 20:05   浏览:88301   来源:微顶同城头条资讯

  近日,台山公安交警大队民警远赴广西省靖西市将网上在逃人员马某启(男,42岁,广西靖西市人)押解回台山归案。马某启东躲西藏两年多,最终还是要为自己犯下的错误付出应有的代价。


  2016年10月25日凌晨0时许,离乡背井来到台山务工的马某启与工友在台城东门吃宵夜饮酒后,独自驾驶粤JR***6号二轮摩托车回城北宿舍。当行驶至东城大道东门市场路段时,因不胜酒力,马某启驾驶摩托车与正横过斑马线的七旬老人朱某发生碰撞,双方倒地受伤。民警接报后到达现场展开勘查,发现马某启身上带有明显酒气,且涉嫌无证驾驶。随后民警将马某启带到医院抽血检验。检验结果显示,马某启事发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42.63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台山交警依法对马某启涉嫌危险驾驶一案进行立案侦查。


  案件办理期间,民警多次通知马某启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但心知法律对无证驾驶和醉酒肇事处罚严厉的马某启,以腿伤为由一再拖延。加上伤者方不断催要医药费,经济拮据的马某启脑海里冒出一个不该有的念头:逃回广西老家,警方可能找不到也就不追究自己了。于是马某启向朋友借了路费后潜逃。办案民警多次联系马某启无果后,依法对其办理网上追逃。


  2019年1月10日,广西省靖西市公安局传来消息,马某启在靖西市新甲乡某酒店使用身份证登记住宿时被当地民警抓获,经讯问,马某启对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台山警方依法对归案的马某启执行逮捕,并将其涉嫌危险驾驶的案件移送台山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马某启将面临六个月以下拘役的刑事处罚,此外其仍将承担事故损害的民事赔偿责任。


  交警提示

  守法是义务,违法必担责。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出行安全,切莫酒后驾驶,否则必将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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