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贫困劳动力培训免费还有生活补贴、乡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有更多倾斜……1月9日,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我区人社、教育等多部门联合出台多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措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根据自治区人社厅等5部门日前出台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农村户籍有转移就业愿望的贫困劳动力,可到当地就业服务中心登记培训意愿,免费获得职业技能培训,并在培训期间获得生活费补贴。如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并合格的也有补贴。
为让乡镇专业技术人才工作有奔头,《措施》规定,在乡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及以上人员,可破格参加职称评审。此外,乡村教师、乡村医生等乡镇(不含县城所在地)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已取得中级、副高级或正高级职称的,还可以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获得聘用到相应岗位。
乡村教师符合中、高级职称申报条件,且累计在乡村学校工作满5年、10年的,也可以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对应申报中级、副高级职称。如果通过评审,可以按程序获得聘用到本单位相应岗位。需要注意的是,乡村教师是指县以下乡镇和村庄学校现在职在编在岗教师,并不包含县城所在地学校的教师。
为了吸引优秀专技人才到基层服务,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乡村和企业挂职、兼职和离岗创新创业的,可以按规定继续在原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职业年金和住房公积金。业绩和成果突出的,在职称评审、岗位晋升和评先评优等方面可获优先考虑和倾斜,相关经历可以认定为基层工作经历。
根据《措施》,县(市、区)还能根据需要自主确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批次、规模及招聘时间,自主确定当地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层级、专业和数量,招募人才、留住人才有了更大的自主权。此外,2019~2020年,我区还将继续扶持农民工创业园建设,对经核验达到条件的园区,继续由自治区给予一次性奖补500万元。
来源丨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刘冬莲
编辑丨陈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