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广西教师招聘公告了解,招聘范围为全区各市、县(市、区)教育局主管的公办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以及特殊教育学校,下同)教师(不含教学辅助教师),不包括以上学校管理和工勤岗位人员。
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如下:
(一)招聘对象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将于2019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考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也
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前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录用资格。往届毕业生在报名时是否需同时具备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或是否可享受与应届毕业生同等的学历和证书政策规定,由各市自主决定,并在公告中予以明确)。
(二)招聘对象须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三)对报考乡镇及以下教师岗位的报考人员,专业对口,并已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教师资格证书的,可免笔试。如确有需要,可由招聘单位商主管部门增设筛选程序,筛选方式须公平公正,结果公开。
(四)对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所持教师资格证学科及其他要求,由各地在《岗位计划表》或公告中予以明确说明。
(五)高层次、急需紧缺教师引进可按照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执行。
广西各地市的教师招聘报考条件有一定差别,具体可查看所报考地市所要求的条件。